生物醫療廢棄物資源化再利用清除及處理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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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業名稱:生物醫療廢棄物資源化再利用清除及處理


二、廠商資格:

(一)領有經濟部公司執照(或設立函文)及縣市政府營利事業登記證等,且符合下列1項之資格者。

  1.領有縣市政府核准之乙級以上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及縣市政府核准之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
   (處理種類包含 C-05類:生物醫療廢棄物)。

  2.領有乙級以上清除許可證且與合法設立領有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
   (處理種類包含 C-05 類:生物醫療廢棄物)之處理廠訂有委託處理合約書。

(二)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公司(商業)登記資料。營業項目具有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
  (資本額120萬元以上)

(三)配合之處理廠商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公司(商業)登記資料,營業項目具有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
  (資本額5,000萬元以上),並訂有委託處理合約書。

(四)廠商信用證明(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票據交換機構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
  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

(五)最近四個月內營業稅完稅證明。

(六)甲級廢棄物清除或處理許可證。


三、領標日期:自114年01月09日上午九時起至114年01月22日下午四時止(上班時間)。


四、領標及投標地點:本院一樓出納櫃檯。


五、投標截止日:114年1月24日下午四時止。


六、標函工本費:新臺幣壹仟元整。


七、押標金:陸拾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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