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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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患住院須知 住院自付費用 給床優先順序 床位數一覽表 DRG下不適當出院狀況 今日床位空床表 病人權利與義務
►病患住院須知
  • 一、預約住院
    • (一)等待住院者請留聯絡電話。
    • (二)床位係當日有空床方能通知住院(通知住院時間為每日11:30以後),無法事先預知,請您安心等候。若有變更或其他疑問, 請撥電話310150分機365業務組控床櫃檯。

    • (三)當你接獲通知住院時,請先填妥住院同意書中各項資料,並攜帶健保卡、住院人之身份證明文件以便核對。

    • (四)通知時間內辦理住院手續,住院患者請於當日通知時間內至平安樓一樓住院中心辦理住院手續,逾時未報到者,該床位無法保留,請見諒。

    • (五)急診病患請持住院許可證至急診櫃台辦理住院手續。

    • (六)以健保身份入住健保保險病房者,免付病房費,當您住入病房後,若想更換病房等級,請向護理站提出申請,本院會依空床情形做適當安排;因環保概念故不提供病人服及免洗餐具。

    • (七)當您病情穩定,醫療團隊成員會視病情需要,建議您出院或轉院,請於中午12:00以前辦妥出院手續。

    • (八)健保署推出『健康存摺』系統,歡迎上本院網頁連結使用。

    • (九)住院費用:急性病房住院30日內,因同一疾病住院部分負擔上限50,000元全年住院部分負擔上限84,000元

    • (十)本院的病人權利與義務說明請詳閱本院網頁(路徑:台東馬偕紀念醫院>就醫指南>住院服務>病人權利與義務)。

  • 二、住院準備
    
    • (一)住院時請攜帶健保卡、身份證明文件以便核對,未繳交健保卡者,請於二日內補繳,未補繳者,
         本院將以自費計價。
    • (二)若您是工作時發生傷害或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請您至投保單位申請勞工保險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
          (因職業傷害住院可享部份負擔全免,伙食費半價。若符合殘廢給付條件,可另行申請殘廢給付補助金)。

    • (三)本院禁止自行攜帶使用發熱性或高耗能電器,如:電熱毯、波動床、吹風機、打火機等。

  • 三、服務時間及受理櫃檯
服務時間 受理櫃檯 連絡電話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點~下午5點 平安樓一樓住院中心櫃台 (089)310150轉分機365
星期六:上午8點~中午12點 平安樓一樓證明書櫃台
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5點以後
星期六 :中午12點以後
平安樓一樓急診批價櫃台 (089)310150轉分機456

 


►住院自付費用

 

  • 一、住院費用:住院天數30日内當次部份負擔最高限額50,000元。
  • 二、急性病房住院費用部分負擔比率:
住院天數
30日以內 31-60日 60日以上
10% 20% 30%
  • 三、自付差額病房費用明細
病房類型 自付差額
單人差額病房 2000~3600元/日
雙人差額病房 1200 ~1600元/日
  • 四、住院費用負擔
    • (一)膳食費除了健保給付之管灌飲食(鼻餵管灌食)由健保給付外,膳食費均由病人自付,其計算自開伙之日起算,並按餐計算,若有需要,由護理站向您介紹。
       
    • (二)依健保規定,以下各項全民健保不給付須由病人自費(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五十一條):
      1.依其他法令應由各級政府負擔費用之醫療服務項目。

      2.預防接種及其他由各級政府負擔費用之醫療服務項目。
      3.藥癮治療、美容外科手術、非外傷治療性齒列矯正、預防性手術、人工協助生殖技術、變性手術。
      4.成藥、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5.指定醫師、特別護士及護理師。
      6.血液。但因緊急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必要之輸血,不在此限。
      7.人體試驗。
      8.日間住院。但精神病照護,不在此限。
      9.管灌飲食以外之膳食,病房費差額。
      10.病人交通、掛號、證明文件。
      11.義齒、義眼、眼鏡、助聽器、輪椅、柺杖及其他非具積極治療性之器具。
      12.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診療服務及藥物。

       
    • (三)本院所提供全民健保不給付之醫療服務項目,本院均會事先告知病人,並獲得其書面同意。
            但緊急情況為治療所必須者,無法事先告知病人或其家屬,不在此限。

    • (四)若您無力負擔醫療費用,可向本院護理站或社會服務相關部門尋求醫療補助事宜。
          (因職業傷害住院可享部份負擔全免,伙食費半價。若符合殘廢給付條件,可另行申請殘廢給付補助金)。


►給床優先順序
  • 一、 ICU急轉床
  • 二、急診待入院,但以當日空床之50%為上限
  • 三、隔天開刀、心導管、隔日須做化療、特殊排程治療
  • 四、門診待入院
  • 五、ICU轉出
  • 六、病床互轉

►床位數一覽表

類別

床數

一般病床數

234床

差額病房

103床

負壓隔離床

9床

精神科病床

27床

加護病床

49床

燒燙傷病床

2床

急診觀察床

10床

嬰兒病床 

8床

手術恢復床

7床

嬰兒床

7床

洗腎床

45床

呼吸照護中心

5床

合計

506床

  • •全院病床506床,急性一般病床337床,其他特殊病床169床
  • •健保病床比率為 76.43%

►DRG下不適當出院狀況
  • 一、出院前 24 小時內,脈博、血壓、體溫、呼吸及意識狀況仍不穩定者。
  • 二、除經醫師認定可出院療養、門診追蹤外,尚有病情或併發症未妥善控制者。
  • 三、除症狀輕微可在門診持續治療外,傷口有嚴重感染、血腫或出血現象者。
  • 四、除經醫師認定可出院療養、門診追蹤或可自行在家膀胱訓練者外,因排尿困難或有導尿管留置且病況不定者。
  • 五、除經醫師認定可出院療養或門診追蹤外,因醫療需留置靜脈導管(包括需中央靜脈營養輸注
      、血液透析及化學治療導管),或置放各種手術引流管,未拔除者。
  • 六、其他經醫師專業認定,仍有必要住院治療者。

►今日床位空床表

►病人權利與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