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民眾自費檢測COVID-19」
『自費檢驗COVID-19新冠肺炎』服務
一、本院自費採檢不接受有發燒、旅遊史、群聚接觸史的病人。
(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1條病人或其家屬,應據實陳述病情,相關罰則見第69條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1條病人或其家屬,應據實陳述病情,相關罰則見第69條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二、為配合衛生福利部防疫政策,台東馬偕紀念醫院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開放部分民眾自費檢驗COVID-19
(新冠肺炎核酸檢測)申請規定」,開放符合規定民眾至台東馬偕進行自費檢驗COVID-19(新冠肺炎核酸檢測),
並提供檢驗證明文件,相關規定請逕至疾病管制署網站查詢:
疾病管制署網站
三、因應國際疫情嚴峻,請依各個國家要求檢驗合格證明時效安排採檢時間,如要提早採檢,
請務必跟您的航空公司確認是否可以接受。
四、民眾自費檢驗COVID-19(新冠肺炎核酸檢測)申請表:
民眾自費檢驗COVID申請表
五、請攜帶相關查驗文件: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護照正本、申請表、證明文件、電子機票證明等,
報到前一日請先上網寫健康聲明書表單。
健康聲明書表單
六、採電話預約制,不接受現場掛號,掛號專線:089-310150分機389、393。週一至週五8~12時,13~17時
(不含國定例假日)。
七、採檢時間:週一至週五8~11時,13~16時(不含國定例假日),若有特殊個案需緊急採檢者,
原預約採檢時間將因此順延。
八、報到地點:急診室門口。
九、民眾自費檢驗COVID-19(新冠肺炎核酸檢測)作業須知
十、自費檢驗COVID-19(新冠肺炎核酸檢測)就醫流程